问答
2018年第一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
2018年申报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填写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栏填写不了数
提问人:
laihui1216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也就是说,可以税前弥补的亏损,应为税法口径的亏损。如果您尚未完成汇算清缴,税法亏损尚未确认,所以暂时不能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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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d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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